网红博主“峰哥亡命天涯”实名举报知名编剧汪海林偷税漏税。 编剧要求稿费打海外账户算不算偷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国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管钱是打进国内银行卡、海外账户,还是现金交付,只要是国内工作取得的劳务报酬,都必须依法申报并缴纳个税。刻意要求汇入境外账户,本身就存在规避税务监管的嫌疑。 目前税务部门仅登记了举报线索,尚未正式核查通报,如果偷税漏税查证属实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行政处罚:追缴+滞纳金+高额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构成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刑事责任: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经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拒不补缴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 ⚠️ 但有一条"逃生通道"——初犯可免刑。 《刑法》第201条第四款规定了一个重要例外: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是初犯,只要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可以免于刑事追究。这也是很多明星、网红偷税案最终"只罚不判"的法律依据。 #热点事件 #偷税漏税 #律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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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eepseek使用指南